标准详情
DB46/T 141-2009《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46/T 141-2009
中文名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
发布日期:2009-01-22
实施日期:2009-03-31
发布部门: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46/T 141-2009《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介绍
DB46/T 141-2009《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是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9年1月22日发布的一项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09年3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内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废金属、废纸、废塑料、废玻璃等可回收物的收集、分类、储存和运输等环节。本标准也适用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二、网点选址与布局
1、网点选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应选择在交通便利、易于运输的地点,避免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网点应远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场所。
2、网点布局:网点内部应合理划分不同功能区域,包括收集区、分类区、储存区和办公区等。各区域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安全、卫生和作业效率。
三、设施设备要求
1、收集设施:网点应配备足够的收集容器和工具,方便居民投放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具有明确的标识,便于居民识别和分类投放。
2、分类设施:网点应设置专门的分类区域,配备相应的分类设备和工具,如传送带、筛分机、打包机等,提高可回收物的分类效率和准确性。
3、储存设施:网点应设置足够的储存区域,配备货架、托盘等储存设备,确保可回收物的安全、整齐储存。
4、运输设施:网点应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如叉车、货车等,以满足可回收物的运输需求。
四、环境与安全要求
1、环境卫生:网点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和病菌滋生。
2、消防安全:网点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并定期进行消防检查和演练。
3、交通安全:网点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识和警示标志,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五、人员管理与培训
1、人员管理:网点应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范围,确保网点的正常运营。
2、人员培训:网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安全意识。
六、信息管理与服务
1、信息管理:网点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收集和整理各类再生资源的回收信息,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2、服务宣传:网点应积极开展再生资源回收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七、标准实施与监督
1、实施主体:海南省内各类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应严格按照本标准进行建设和管理。
2、监督机构: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本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标准的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