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GB/T 8822.5-1988《中国林木种子区 樟子松种子区》

GB/T 8822.5-1988 更新时间: 2024-08-23

标准详情

GB/T 8822.5-1988《中国林木种子区 樟子松种子区》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8822.5-1988

中文名称:《中国林木种子区 樟子松种子区》

发布日期:1988-02-26

实施日期:1988-08-01

发布部门:国家林业局

归口单位:全国林木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内蒙古林学院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种子、苗水、苗圃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40绿化和造林

GB/T 8822.5-1988《中国林木种子区 樟子松种子区》介绍

《中国林木种子区 樟子松种子区》(标准编号:GB/T 8822.5-1988)是由国家林业局发布的关于樟子松种子区划的标准。该标准自1988年2月26日发布,并于1988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种子区划分

1、地理环境:种子区的划分应考虑地形、地势、土壤类型等因素,确保种子能在适宜的生态环境中生长。

2、气候条件:种子区的划分应充分考虑温度、降水、光照等气候因素,满足樟子松的生长需求。

3、种子品质:种子区的划分应根据种子的发芽率、纯度、活力等指标,确保种子的品质和使用效果。

二、种子采集与加工

1、采集时间:种子应在成熟期进行采集,保证种子的活力和品质。

2、采集方法:应采用科学的采集方法,避免对种子造成损伤。

3、加工处理:种子采集后应进行清洗、干燥、分级等处理,提高种子的储存和使用效果。

三、种子储存与运输

1、储存条件:种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防止种子受潮、霉变。

2、储存期限:种子的储存期限应根据种子的品种、成熟度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两年。

3、运输要求:种子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到挤压、撞击等损伤,确保种子的完整性。

四、种子使用与监管

1、使用范围:种子应根据种子区的特点,合理选择使用范围,提高造林效果。

2、使用指导:相关部门应提供种子使用的技术指导,帮助用户正确使用种子。

3、监管措施:加强对种子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管,确保种子的品质和使用效果。。

阅读剩余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