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的标准号是:SZDB/Z 133-2015
SZDB/Z 133-2015《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03-10发布,并于2015-04-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深圳市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会、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等;起草人是李歌、顾磊宏、戴珏如、梁淳淳、李敏、宋燕等 。
“企业社会责任 要求”介绍
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应承担起对其利益相关者及社会和环境负责的义务。这要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须考虑对员工权益的保护、消费者满意度的提高、环境保护的加强、社区发展的参与等方面的责任。企业应致力于创造一个公正合理的劳动环境,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同时,企业还需确保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安全,诚信地对待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环境保护方面,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比如减少废物排放、节约能源资源,以及采用环保材料和可持续的技术。企业还应该积极参与和支持社区的发展计划,通过对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的投入,帮助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不仅是企业对社会的承诺,也是一种长期的投资,有助于构建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最终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