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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329.3-200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329.3-2006
中文名称:《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发布日期:2006-10-23
实施日期:2006-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王京、孙正良、方艾芬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R85交通信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GA 329.3-2006《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6年10月23日发布了《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 第3部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以下简称“GA 329.3-2006”),并于2006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GA 329.3-2006是全国道路交通管理信息数据库规范的第三部分,主要针对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进行规范。该标准规定了交通违法管理信息数据库的设计原则、数据结构、数据项、数据质量要求、数据交换与共享等方面的内容。
二、设计原则
1、统一性:数据库应遵循统一的数据结构和数据规范,保证全国范围内数据的一致性。
2、开放性:数据库应具备良好的开放性,支持与其他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
3、安全性:数据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数据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4、可扩展性:数据库应具备一定的可扩展性,适应未来交通管理业务的发展需要。
三、数据结构
1、基础数据:包括车辆信息、驾驶员信息等基础数据的存储和管理。
2、交通违法数据:包括违法类型、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处理情况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3、统计分析数据:对交通违法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四、数据项
1、车辆信息:车辆类型、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等基本信息。
2、驾驶员信息:驾驶员姓名、驾驶证号、准驾车型等基本信息。
3、交通违法信息:违法类型、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处理情况等详细信息。
五、数据质量要求
1、准确性:数据应准确反映实际情况,避免错误和遗漏。
2、完整性:数据库应包含所有必要的数据项,保证数据的完整性。
3、一致性:数据库中的数据应保持一致性,避免重复和冲突。
4、及时性:数据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交通违法情况。
六、数据交换与共享
1、数据交换:明确数据交换的格式、方式和频率,保证数据的及时传递。
2、数据共享: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不同系统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3、数据安全:在数据交换和共享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数据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