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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破伤风诊断标准》执行标准号

WS 272-2007 更新时间: 2024-09-09

标准详情

“新生儿破伤风诊断标准”的标准号是:WS 272-2007

WS 272-2007《新生儿破伤风诊断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2007-04-17发布,并于2007-10-15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起草人是孙莲英、潘先海、张迈仑、马焱 。

“新生儿破伤风诊断标准”介绍

新生儿破伤风是一种在出生后最初几周内因感染破伤风杆菌引起的严重疾病。该病的诊断主要依赖于临床症状、流行病学史和排除其他可能导致类似症状的疾病。

临床上新生儿破伤风的典型表现包括肌肉强直,尤其是颌肌,导致“锁颚”,即婴儿难以开口。面部肌肉的强直使得婴儿面容呈现出特有的“苦笑”表情。随后可能出现的是全身性的肌肉痉挛,这些痉挛可能非常强烈,并伴随剧烈哭闹。在更严重的情况下,这些痉挛可以引起呼吸暂停或者发绀。

流行病学信息对确诊也至关重要。如果新生儿来自一个疫苗接种覆盖不足的地区,或有未消毒的接生条件,这增加了破伤风的风险。诊断过程中还需排除其他原因,如电解质不平衡、脑膜炎、代谢障碍等可能引起的类似症状。

新生儿破伤风的诊断需要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早期识别和治疗对于预防潜在的致命结果至关重要,因此一旦怀疑破伤风,应立即转介至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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