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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2345-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DB32/T 2345-2013 更新时间: 2024-09-15

标准详情

DB32/T 2345-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2345-2013

中文名称:《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

发布日期:2013-06-30

实施日期:2013-08-30

发布部门: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32/T 2345-2013《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介绍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DB32/T 2345-2013)是由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江苏省地方标准,该标准自2013年6月30日发布,并于同年8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交通运输业等。该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了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的基本要求和指导原则。

二、个体防护装备分类

1、头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寒帽、防静电帽等。

2、眼部和面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眼镜、防护面罩、焊接面罩等。

3、呼吸道防护装备:包括防尘口罩、防毒面具、呼吸器等。

4、听力防护装备:包括耳塞、耳罩等。

5、手部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手套、绝缘手套、防静电手套等。

6、身体防护装备:包括防护服、防静电服、防酸碱服等。

7、足部防护装备:包括安全鞋、防砸鞋、防静电鞋等。

8、坠落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带、安全网等。

三、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要求

1、配备原则: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工作场所的危险因素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风险,合理配备个体防护装备。

2、配备标准:个体防护装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其质量和性能。

3、配备数量: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从业人员数量和工作需求,配备足够的个体防护装备。

4、配备更新:个体防护装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四、个体防护装备使用与管理

1、使用要求:从业人员应正确使用个体防护装备,不得随意更换或损坏。

2、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和职责,确保个体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3、培训教育: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个体防护装备使用和管理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

1、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对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和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法律责任:违反本标准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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