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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T 411-2007《水泥木屑板》

JC/T 411-2007 更新时间: 2024-09-17

标准详情

JC/T 411-2007《水泥木屑板》基本信息

标准号:JC/T 411-2007

中文名称:《水泥木屑板》

发布日期:2007-09-22

实施日期:2008-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归口单位: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李莉、由世宽、闵玉兵、祝培治、杨猛、杜鹏、李春花

中国标准分类号:Q15墙体

国际标准分类号:91.100.40纤维增强水泥制品

JC/T 411-2007《水泥木屑板》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9月发布了JC/T 411-2007《水泥木屑板》标准,并自200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JC/T 411-2007《水泥木屑板》标准规定了水泥木屑板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内容。该标准适用于以水泥为主要胶结材料,以木屑为主要填充材料,通过搅拌、成型、养护等工艺制成的水泥木屑板。

二、水泥木屑板分类

根据JC/T 411-2007标准,水泥木屑板按照密度、强度等级和使用环境等不同,可以分为三类:I类、II类和III类。其中,I类适用于室内装修和家具等一般环境,II类适用于外墙保温、隔热等环境,III类适用于屋面等暴露环境。

三、技术要求

1、外观质量:水泥木屑板应无明显裂纹、翘曲、变形等缺陷,表面应平整、光滑,无明显凹凸不平。

2、尺寸偏差:水泥木屑板的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3、物理性能:水泥木屑板的密度、吸水率、抗弯强度、抗冲击性能等物理性能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4、耐久性能:水泥木屑板的耐候性、耐水性、耐冻融性等耐久性能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四、试验方法

JC/T 411-2007标准规定了水泥木屑板的试验方法,包括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物理性能、耐久性能等方面的试验。

五、检验规则

JC/T 411-2007标准对水泥木屑板的检验规则进行了规定,包括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是指在产品出厂前对产品进行的检验,型式检验是指在产品投入生产前对产品进行的全面检验。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JC/T 411-2007标准对水泥木屑板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也进行了规定。标志应清晰、易读,包装应符合保护产品的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对产品的损坏,贮存应符合防潮、防火、防污染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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