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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302-2001《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GA 302-2001 更新时间: 2024-09-18

标准详情

GA 302-2001《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302-2001

中文名称:《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功能》

发布日期:2001-06-15

实施日期:2001-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监所工作管理处、北京泰信嘉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华迪计算机有限公司、南京科安电子技术公司

起草人:张岚、余泽京、葛起琳、刘群青、张金革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环保、保健与安全

GA 302-2001《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功能》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1年6月15日发布了《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功能》(GA 302-2001),并于同年7月1日开始实施。

一、标准概述

《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功能》(GA 302-2001)是一项针对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的国家标准。

二、系统功能要求

1、在押人员基本信息管理

标准规定,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应具备在押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查询、修改和删除功能。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案由等,确保在押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在押人员动态信息管理

在押人员的动态信息,如出入所时间、健康状况、行为表现等,也是标准要求管理的重要内容。系统应能够实时记录和更新这些信息,便于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在押人员的动态情况。

3、安全监控功能

为了确保看守所的安全,系统应具备安全监控功能。这包括对在押人员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以及对看守所的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统计分析功能

标准还要求系统具备统计分析功能,能够对在押人员的信息进行分类统计和分析。

三、系统安全与保密

1、数据安全

系统应采取有效的数据安全措施,确保在押人员信息的安全。这包括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防止信息泄露或被非法访问。

2、信息保密

系统应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原则,确保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3、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信息安全事件,系统应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降低损失。

四、系统维护与升级

1、系统维护

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系统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和优化。

2、系统升级

系统应不断进行升级和完善,以满足看守所在押人员信息管理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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