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2330.5-2008
中文名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
发布日期:2008-08-28
实施日期:2008-12-01
发布部门: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
起草人:陈向前、黄保续、杨承谕、蔡丽娟、王树双、陈国胜、于丽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兽医学
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介绍
我国农业部于2008年发布了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以下简称“本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无非洲猪瘟区的建设与管理,包括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消除等方面。本标准也适用于无非洲猪瘟区的评估、认证和监管。
二、无非洲猪瘟区的定义
根据本标准,无非洲猪瘟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科学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实现非洲猪瘟病原体的持续清除,达到非洲猪瘟病原体不存在于该区域的状态。
三、无非洲猪瘟区的基本要求
1、区域划分
无非洲猪瘟区应根据地理、行政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确保疫病防控的有效性。
2、疫病监测
无非洲猪瘟区应建立完善的疫病监测体系,定期对区域内的猪只进行非洲猪瘟病原体的检测,确保及时发现和控制疫病。
3、疫病预防
无非洲猪瘟区应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疫苗接种、生物安全措施等,降低疫病发生的风险。
4、疫病控制
无非洲猪瘟区应建立疫病控制机制,一旦发现疫病,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5、疫病消除
无非洲猪瘟区应根据疫病发生情况,制定疫病消除计划,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实现疫病的彻底消除。
四、无非洲猪瘟区的评估与认证
1、评估
无非洲猪瘟区应定期进行疫病防控效果的评估,确保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2、认证
无非洲猪瘟区应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获得无非洲猪瘟区的认定,以提高区域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五、无非洲猪瘟区的监管
1、监管机构
无非洲猪瘟区的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
2、监管措施
无非洲猪瘟区应建立监管机制,对区域内的猪只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疫病防控措施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