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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

GB/T 22330.5-2008 更新时间: 2024-09-18

标准详情

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2330.5-2008

中文名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

发布日期:2008-08-28

实施日期:2008-12-01

发布部门: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

归口单位:全国动物防疫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等

起草人:陈向前、黄保续、杨承谕、蔡丽娟、王树双、陈国胜、于丽萍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动物检疫、兽医与疫病防治

国际标准分类号:11.220兽医学

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介绍

我国农业部于2008年发布了GB/T 22330.5-2008《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标准 第5部分:无非洲猪瘟区》(以下简称“本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无非洲猪瘟区的建设与管理,包括疫病的监测、预防、控制和消除等方面。本标准也适用于无非洲猪瘟区的评估、认证和监管。

二、无非洲猪瘟区的定义

根据本标准,无非洲猪瘟区是指在一定区域内,通过科学有效的疫病防控措施,实现非洲猪瘟病原体的持续清除,达到非洲猪瘟病原体不存在于该区域的状态。

三、无非洲猪瘟区的基本要求

1、区域划分

无非洲猪瘟区应根据地理、行政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确保疫病防控的有效性。

2、疫病监测

无非洲猪瘟区应建立完善的疫病监测体系,定期对区域内的猪只进行非洲猪瘟病原体的检测,确保及时发现和控制疫病。

3、疫病预防

无非洲猪瘟区应采取科学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疫苗接种、生物安全措施等,降低疫病发生的风险。

4、疫病控制

无非洲猪瘟区应建立疫病控制机制,一旦发现疫病,立即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防止疫病扩散。

5、疫病消除

无非洲猪瘟区应根据疫病发生情况,制定疫病消除计划,通过科学有效的措施,实现疫病的彻底消除。

四、无非洲猪瘟区的评估与认证

1、评估

无非洲猪瘟区应定期进行疫病防控效果的评估,确保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性。

2、认证

无非洲猪瘟区应通过相关部门的认证,获得无非洲猪瘟区的认定,以提高区域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五、无非洲猪瘟区的监管

1、监管机构

无非洲猪瘟区的监管应由相关部门负责,确保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

2、监管措施

无非洲猪瘟区应建立监管机制,对区域内的猪只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疫病防控措施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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