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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4329-2015《进境植物种苗口岸考核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4329-2015
中文名称:《进境植物种苗口岸考核要求》
发布日期:2015-09-02
实施日期:2016-04-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4329-2015《进境植物种苗口岸考核要求》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5年发布了《进境植物种苗口岸考核要求》(以下简称《要求》)。
一、《要求》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要求》适用于进境植物种苗的口岸考核工作,包括检疫、检验、监管等环节。
2、术语和定义:《要求》明确了进境植物种苗、有害生物、口岸考核等术语的定义和内涵。
3、口岸考核机构:《要求》规定了口岸考核机构的设置、职责和工作要求,要求口岸考核机构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4、考核程序:《要求》详细规定了进境植物种苗口岸考核的程序,包括申报、受理、现场检查、实验室检测、风险评估、结果判定等环节。
5、风险评估:《要求》提出了风险评估的原则和方法,要求对进境植物种苗进行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估。
6、结果判定和处理:《要求》明确了考核结果的判定标准和处理措施,要求对不合格的植物种苗采取相应的措施。
7、记录和报告:《要求》规定了口岸考核的记录和报告要求,要求口岸考核机构做好记录和报告工作。
二、《要求》的特点和意义
1、科学性:《要求》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确保了考核工作的科学性。
2、系统性:《要求》涵盖了进境植物种苗口岸考核的全过程,从申报到结果判定和处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考核体系。
3、可操作性:《要求》对考核程序、风险评估、结果判定等关键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4、规范性:《要求》对口岸考核机构的设置、职责、工作要求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规范口岸考核工作,提高考核的质量和效率。
5、保障性:《要求》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和生态平衡,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