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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2878-2007《灯用附件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QB/T 2878-2007
中文名称:《灯用附件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
发布日期:2007-10-08
实施日期:2008-0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起草人:俞安琪、江琪为、赵文斌、丁九良、陈和平、叶志辉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K74灯具附件
国际标准分类号:29.140.90
QB/T 2878-2007《灯用附件 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 性能要求》介绍
QB/T 2878-2007是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10月8日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包括金属卤化物灯、钠灯、汞灯等,以及与之配套使用的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电子镇流器是指利用电子技术实现对放电灯的启动、稳定和保护的装置。
二、性能要求
1、启动性能
电子镇流器应能在规定的电压范围内,对放电灯进行快速启动。标准规定了启动时间、启动电压等具体参数。
2、稳定性能
电子镇流器应能保持放电灯在正常工作状态下的稳定运行。标准规定了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参数的允许偏差范围。
3、保护性能
电子镇流器应具备一定的保护功能,如短路保护、过载保护、过热保护等,以确保放电灯的安全使用。
4、电磁兼容性
电子镇流器应满足电磁兼容性的要求,以减少对其他电子设备的影响。
5、耐久性
电子镇流器应具备一定的耐久性,标准规定了镇流器的使用寿命和可靠性要求。
三、试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用于验证电子镇流器的性能是否符合要求。这些试验方法包括启动性能试验、稳定性能试验、保护性能试验、电磁兼容性试验和耐久性试验等。
四、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电子镇流器的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定期检验等。检验规则明确了检验的频次、项目、方法和合格标准等。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准对电子镇流器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提出了具体要求。标志应清晰、完整,包装应牢固、可靠,运输和贮存条件应符合产品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