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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463-200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基本信息
标准号:HJ 463-2009
中文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09-03-14
实施日期:2009-07-01
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
归口单位: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起草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中国标准分类号:Z01技术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环境保护
HJ 463-200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介绍
环境保护部于2009年3月14日发布了HJ 463-2009《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导则》)。
一、《导则》的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包括煤炭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运输、储存等各个环节,以及矿区周边环境的保护和治理。
二、《导则》的主要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矿区概况:分析矿区的地理位置、资源状况、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
环境现状调查:对矿区周边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包括大气、水、土壤、生态等方面;
环境影响预测:预测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环境风险评估:评估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环境保护措施:提出针对矿区总体规划实施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
环境影响评价综合分析矿区总体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得出评价结论。
2、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和技术
数据收集和分析:通过收集矿区及周边环境的相关资料,进行数据分析;
环境影响预测模型:运用数学模型和计算机模拟技术,预测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环境风险评估方法: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评估矿区总体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
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根据矿区总体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和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3、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要求
评价任务的确定:明确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评价报告的编制: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的审查: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确保报告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评价报告的公示: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向社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评价报告的备案: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导则》的实施意义
《导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煤炭工业矿区总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障环境安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矿区总体规划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为矿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