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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394.2-2007《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SL 394.1~394.2-2007)【合订本】》基本信息
标准号:SL 394.2-2007
中文名称:《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SL 394.1~394.2-2007)【合订本】》
发布日期:2007-08-20
实施日期:2007-11-2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起草单位:水利部水环境监测评价研究中心、水利部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人:郝红、吴培任、周怀东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Z16水环境有毒物质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60
SL 394.2-2007《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SL 394.1~394.2-2007)【合订本】》介绍
《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以下简称“本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制定并发布的,本标准自2007年11月20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SL 394.2-2007标准是《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系列标准中的第二部分,与第一部分SL 394.1-2007共同构成合订本。本标准规定了使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测定水中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二、标准内容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和废水中铅、镉、钒、磷等34种元素的测定。这些元素包括但不限于铅(Pb)、镉(Cd)、钒(V)、磷(P)、砷(As)、铜(Cu)、铬(Cr)、锰(Mn)等,这些元素在环境监测和水质评估中具有重要意义。
2、引用标准
在实施本标准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其他相关标准,如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标准,以及仪器的校准和维护标准等。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进行了定义,并解释了相关的术语,如“检出限”、“定量限”、“基体效应”等,以便用户准确理解和应用。
4、仪器和试剂
详细列出了进行ICP-MS测定所需的仪器设备,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样品进样系统、数据处理软件等。规定了试剂的纯度要求和配制方法。
5、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
对样品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提出了具体要求,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稳定性,避免样品在处理过程中受到污染或变质。
6、分析步骤
详细描述了样品的前处理、仪器的校准、样品的测定、数据处理等步骤,确保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重复性。
7、质量控制
规定了质量控制措施,包括使用标准物质进行校准、采用内标法或外标法进行定量、进行空白试验和平行样测定等,以评估分析结果的可靠性。
8、数据处理和报告
对数据的处理方法和结果的报告格式提出了要求,包括结果的表示方式、不确定度的评估和报告的编写。
三、标准的应用
本标准的应用范围广泛,不仅适用于水和废水的监测,还可用于土壤、沉积物、生物样品等多种环境和生物材料中元素的测定。通过规范的分析方法,可以为环境保护、资源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SL 394.2-2007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环境监测和分析领域的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规范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的应用,还为相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提供了一套科学、系统的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