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4122.4-2002《包装术语 木容器》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4122.4-2002
中文名称:《包装术语 木容器》
发布日期:2002-12-20
实施日期:2003-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提出单位:中国包装总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55.020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GB/T 4122.4-2002《包装术语 木容器》介绍
GB/T 4122.4-2002《包装术语 木容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国家标准,于2002年12月20日发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术语定义
标准首先对木容器包装的相关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包括木容器、木箱、木桶、木托盘等,并对这些术语的含义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如木容器是指以木材为主要材料制成的用于包装、储存、运输物品的容器;木箱是指具有一定容积和形状,用于装载物品的木制箱形容器等。
二、木容器分类
1、普通木箱:适用于一般物品的包装和运输。
2、胶合板箱:采用胶合板材料制成的木箱,具有较好的承重能力和防震性能。
3、框架木箱:具有框架结构的木箱,适用于重型或大型物品的包装。
4、桶形木箱:圆柱形的木箱,适用于液体或粉状物品的包装。
5、木托盘:用于堆放、搬运货物的木制平台。
三、木容器要求
1、材料要求:木容器应使用干燥、无虫害、无腐烂的木材制作。
2、结构要求:木容器的结构应牢固,能够承受一定的载荷,保证商品的安全。
3、尺寸要求:木容器的尺寸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便于运输和装卸。
4、标识要求:木容器上应有清晰的标识,包括生产厂家、产品名称、规格等信息。
5、检验要求:木容器在出厂前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四、木容器的维护与保养
1、防潮:木容器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避免受潮。
2、防虫:定期对木容器进行检查,发现虫害及时处理。
3、清洁:木容器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清洁,避免污染商品。
4、维修:对于损坏的木容器,应及时进行修复,以保证其正常使用。
GB/T 4122.4-2002《包装术语 木容器》作为我国包装行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对于规范木容器包装的生产和使用,提高包装质量,保障商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