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B/T 10393-2005《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393-2005
中文名称:《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
发布日期:2005-06-28
实施日期:2005-07-15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供销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起草人:李尧天、于美芝、陈素红、王黎民、筱焕超、叶耀庭
中国标准分类号:Y69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97.130.99其他商店设施
SB/T 10393-2005《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5年发布了《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 10393-2005),该标准自2005年6月28日发布,并自同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 10393-2005)是中国商务部为促进农村商业服务的标准化而制定的一项国家级标准。它涵盖了农家店的选址、建筑设计、设施设备、服务功能、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选址与建筑设计
1、选址原则
标准规定,农家店的选址应考虑交通便利、人口密集、市场潜力大等因素,以便于农民购物和商家经营。选址还应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2、建筑设计
在建筑设计方面,标准提出了建筑结构安全、功能分区合理、符合环保要求等要求。农家店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并应考虑到残疾人和老年人的使用需求,设置无障碍设施。
三、设施设备
1、设施要求
农家店应配备必要的设施,如货架、收银台、冷藏设备等,以保证商品的陈列和销售。还应有适当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监控系统等,以保障消费者和商家的安全。
2、设备标准
标准对农家店使用的设备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设备的安全性、节能性、以及与农家店功能相适应的性能。
四、服务功能
1、商品种类
农家店应提供多样化的商品,满足农民的日常需求,包括食品、日用品、农资等。商品种类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市场需求和农民的购买习惯来确定。
2、服务项目
除了商品销售,农家店还应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如信息咨询、金融服务、农产品收购等,以增加农家店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五、经营管理
1、经营管理原则
农家店的经营管理应遵循合法、诚信、公平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
2、人员培训
标准强调农家店的经营者和员工应接受相关的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
六、质量控制
1、商品质量
农家店销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2、服务质量
农家店应建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对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改进。
《农家店建设与改造规范》(SB/T 10393-2005)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农村商业服务市场,提升农家店的服务水平,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通过遵循这一标准,农家店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农村市场,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