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N/T 3482.2-2013《空运感染性物质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SN/T 3482.2-2013
中文名称:《空运感染性物质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
发布日期:2013-03-01
实施日期:2013-09-16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SN/T 3482.2-2013《空运感染性物质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空运感染性物质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以下简称《规范》),自2013年9月16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概述
1、适用范围:明确了《规范》适用于所有通过空运方式运输的感染性物质。
2、定义与分类:对感染性物质进行了定义,并根据其危害程度进行了分类。
3、包装要求:针对不同类别的感染性物质,提出了相应的包装要求。
4、检验方法:规定了检验感染性物质包装的步骤和方法。
5、安全标识:要求感染性物质的包装上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识。
二、定义与分类
《规范》首先对感染性物质进行了定义,即指那些能够引起人体或动物感染的微生物、病毒、寄生虫等生物物质。根据感染性物质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第一类:高度危险的感染性物质,如埃博拉病毒、HIV等。
2、第二类:中等危险的感染性物质,如流感病毒、肝炎病毒等。
3、第三类:低度危险的感染性物质,如普通细菌、真菌等。
三、包装要求
1、第一类感染性物质:必须使用密封、防漏的容器,并在外部包装上标明“高度危险”字样。
2、第二类感染性物质:可以使用密封容器,但必须在外部包装上标明“中等危险”字样。
3、第三类感染性物质:可以使用普通容器,但必须在外部包装上标明“低度危险”字样。
四、检验方法
1、外观检查: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有无损坏或泄漏。
2、密封性测试:对密封容器进行密封性测试,确保无泄漏。
3、生物安全测试:对感染性物质进行生物安全测试,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五、安全标识
1、类别标识:根据感染性物质的类别,在包装上标明相应的“高度危险”、“中等危险”或“低度危险”字样。
2、生物危害标志:在包装上印有生物危害标志,以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3、运输指示:在包装上标明正确的运输方式和注意事项。
《空运感染性物质包装检验安全规范 使用鉴定》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空运感染性物质的包装检验,确保运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严格遵守《规范》要求,共同维护空运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