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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121-1986《柿子酒》

NY 121-1986 更新时间: 2024-10-20

标准详情

NY 121-1986《柿子酒》基本信息

标准号:NY 121-1986

中文名称:《柿子酒》

发布日期:1986-08-20    

实施日期:1986-10-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牧渔业部    

提出单位:农牧渔业部乡镇企业局    

起草单位:山东省临朐县饮料厂

起草人:马德营    

NY 121-1986《柿子酒》介绍

《NY 121-1986柿子酒》是一项由中国农业部发布的关于柿子酒生产的标准,自1986年10月1日起实施。

一、柿子酒的分类

根据《NY 121-1986柿子酒》标准,柿子酒分为两类:一类是含糖量在4%以下的干型柿子酒,另一类是含糖量在5%以上的甜型柿子酒。这种分类有助于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口味偏好选择合适的柿子酒。

二、柿子酒的要求

该标准对柿子酒的原料、生产工艺、感官特性、理化指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柿子酒的原料必须是无病虫害、成熟度适宜的柿子。生产工艺要符合卫生要求,确保柿子酒的品质。柿子酒的感官特性应具备良好的色泽、香气和口感,无异味。理化指标方面,标准规定了酒精度、总酸、挥发酸等指标的具体数值范围。

三、检验方法

《NY 121-1986柿子酒》标准详细规定了柿子酒的检验方法,包括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卫生检验。感官检验主要评价柿子酒的色泽、香气和口感;理化检验则通过化学分析方法测定酒精度、总酸等指标;卫生检验则关注柿子酒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四、检验规则

标准对柿子酒的抽样、检验批次、合格判定等方面也作了明确规定。抽样应具有代表性,检验批次应根据柿子酒的生产批次确定。合格判定时,若感官检验或理化检验中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次柿子酒即为不合格。

五、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NY 121-1986柿子酒》标准还对柿子酒的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提出了要求。柿子酒的标签上应清晰标注产品名称、酒精度、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包装应符合卫生要求,确保柿子酒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品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高温、潮湿等不良环境,储存时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

六、标准的意义

NY 121-1986《柿子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柿子酒的生产和销售、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柿子酒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明确柿子酒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有助于提高柿子酒的整体品质,增强消费者对柿子酒的信心。

《NY 121-1986柿子酒》标准为柿子酒的生产、销售和监管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和享用柿子酒时,也应关注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以确保自己的权益。柿子酒生产企业也应严格遵守标准规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柿子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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