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B/T 10619-2011《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B/T 10619-2011
中文名称:《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1-08-10
实施日期:2011-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起草单位: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华润万家有限公司、达曼国际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乐购TESCO 有限公司
起草人:杨青松、马中星、许锦龙、张智强、董雅娟、李满
中国标准分类号:A10商业、贸易、合同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01公司(企业)的组织与管理综合
SB/T 10619-2011《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介绍
SB/T 10619-2011《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发布的一项标准。
一、标准适用范围
SB/T 10619-2011标准适用于零售企业开发和经营自有品牌商品的活动。这些活动包括自有品牌商品的策划、设计、生产、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该标准也适用于零售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等合作开发自有品牌商品的活动。
二、标准内容解读
1、自有品牌定义:SB/T 10619-2011标准明确了自有品牌的定义,即零售企业通过自主设计、开发,或者与供应商、生产商合作开发,以零售企业自有品牌名义销售的商品。
2、品牌开发流程:标准规定了零售企业在自有品牌开发过程中应遵循的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产品策划、设计、样品制作、生产、质量控制、包装、定价、销售、配送、售后服务等环节。
3、品牌管理:标准要求零售企业建立健全自有品牌管理制度,明确品牌管理的职责、流程和标准,确保品牌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4、质量控制:标准强调了自有品牌商品的质量控制,要求零售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对自有品牌商品的生产、销售、配送等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5、消费者权益保护:标准要求零售企业在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标准实施与监管
1、实施日期:SB/T 10619-2011标准自2011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监管机构:商务部负责对该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3、法律责任:对于违反该标准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标准的意义与影响
SB/T 10619-2011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活动,提高零售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该标准也将推动零售企业加强品牌意识,提高品牌管理水平,促进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SB/T 10619-2011《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规范》是一项重要的行业标准,对于规范零售业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活动,提高零售业的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零售企业应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加强自有品牌开发与经营管理,提高品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