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肥执行国家标准是什么(最新国标详解)
来源:企来检时间:2024-12-27
复合肥执行国家标准是GB/T 15063-2020《复合肥料》,以下是复合肥执行的国家标准的详细说明:
一、复合肥标准的适用范围与定义
新标准适用于以氮、磷、钾为基础养分的三元或二元固体肥料,包括冠以各种名称的复合肥料。但不适用于磷酸一铵、磷酸二铵等特定复合肥料产品。标准中对复合肥料的定义为“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由化学方法和(或)物理混合造粒方法制成的肥料”,这一定义涵盖了旧版标准中的复混肥料和复合肥料的定义,减少了混淆和误读。
二、复合肥主要技术指标与要求
1、养分含量
总养分:高浓度复合肥总养分含量应≥40%,中浓度复合肥总养分含量应≥30%,低浓度复合肥总养分含量应≥25%。
氮(N):含量一般在15%~30%之间,某些高氮复合肥的氮含量可达到25%以上。
磷(P₂O₅):含量一般在10%~20%之间,高磷复合肥主要用于促进作物根系发育和花果形成。
钾(K₂O):含量一般在5%~15%之间,对于需钾量较大的作物如果树、蔬菜等,可以选择高钾复合肥进行施用。
2、硝态氮
新版标准增加了硝态氮的指标要求,规定硝态氮的质量分数应≥1.5%,并在包装容器上标明含硝态氮时检测该项目。硝态氮能补充化肥中的氮量,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延长作物生长期和采收期。
3、中量元素与微量元素
中量元素:有效钙的质量分数应≥1.0%,有效镁的质量分数应≥1.0%,总硫的质量分数应≥2.0%。
微量元素:铜、铁、锰、锌、硼、钼的质量分数均应≥0.02%,且钼元素的质量分数不高于0.5%,以确保施肥的安全性。
4、粒度
新版标准提高了低浓度产品的粒度要求,粒度(14.75mm或3.355.6mm)不低于90%,与中、高浓度产品的相同。
5、水分
高浓度复合肥水分含量在2%及以下,中浓度复合肥水分含量在2.5%及以下,低浓度复合肥水分含量在5%及以下。
6、水溶性磷
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的比例,高浓度复合肥应≥60%,中浓度复合肥应≥50%,低浓度复合肥应≥40%。
7、氯离子含量
未标注“含氯”的产品,氯离子含量在3%及以下;标识“含氯(低氯)”的产品,氯离子含量在15%及以下;标识“含氯(中氯)”的产品,氯离子含量在30%及以下。
三、复合肥取样与试验方法
新版标准对取样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合并样品的采取和样品缩分两部分,并增加了对大包装产品(大于50kg)的采样方法。在试验方法方面,新版标准引入了已形成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相关分析方法,提高了分析效率。例如:
1、总氮:采用杜马斯燃烧法测定。
2、有效磷:采用EDTA碱性溶液溶解试料提取有效磷,再用磷钼酸喹啉重量法测定。
3、钾:采用水溶处理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测定。
4、氯离子:采用自动电位滴定法测定。
5、中量元素与微量元素:采用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等方法测定。
四、复合肥检验规则与标识
新版标准修改了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的项目要求、检验旧的最大批量及结果判定条文版标准中的“标识”修改为“标识与质量证明书”,要求包装容器上必须标明产品的名称、养分含量、生产厂名、生产日期或批号、标准编号等信息。
五、复合肥包装、运输和贮存
新版标准对复合肥的包装、运输和贮存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以保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
六、复合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
新版标准增加了对复合肥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如有机物污染物、病原微生物等,以确保肥料的安全性。这些限量要求执行GB 38400-2019《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