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JG/T 256-2009《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栅栏》基本信息
标准号:JG/T 256-2009
中文名称:《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栅栏》
发布日期:2009-09-16
实施日期:2010-03-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提出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
归口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塑料门窗委员会、德清华之杰护栏有限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闫雷光、项国强、程先胜、胡六平、牛建华、孙贤业、丛敬梅
JG/T 256-2009《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栅栏》介绍
JG/T 256-2009《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栅栏》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一项国家标准,自201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JG/T 256-2009标准适用于以未增塑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加入必要的添加剂,通过挤出、注塑等工艺制成的塑料栅栏。该标准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塑料栅栏。
二、产品分类
1、低栏:高度不超过0.50m的栅栏;
2、中栏:高度在0.50m至1.20m之间的栅栏;
3、高栏:高度超过1.20m的栅栏。
三、技术要求
1、材料要求:塑料栅栏所用的聚氯乙烯树脂应符合GB/T 5761-2006的要求,其他添加剂也应符合相关标准。
2、尺寸要求:栅栏的尺寸偏差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以保证安装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3、外观质量:栅栏表面应光滑、无明显缺陷,颜色均匀一致。
4、力学性能:栅栏应具有一定的抗拉、抗压、抗弯等力学性能,以满足使用要求。
5、耐候性:栅栏应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能在不同气候条件下长期使用。
四、试验方法
JG/T 256-2009标准规定了塑料栅栏的试验方法,包括尺寸测量、外观检查、力学性能测试、耐候性测试等,以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五、检验规则
标准对塑料栅栏的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检验项目、抽样方法、判定规则等,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六、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JG/T 256-2009标准对塑料栅栏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保证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完好性和安全性。
JG/T 256-2009《未增塑聚氯乙烯塑料栅栏》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塑料栅栏市场、提高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管,共同推动塑料栅栏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