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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000.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基本信息
标准号:GB 30000.9-2013
中文名称:《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4-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归口单位: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1)
起草单位:中国化工经济技术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中国化工信息中心、谱尼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峰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晓兵、范宾、梁缙、朱涛、宋薇、杨挺、关世太、项超力、曹梦然、高淑霞、温涛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00危险品防护
GB 30000.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 30000.9-2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 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以下简称“本标准”)。本标准自2014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和标签管理。自反应物质是指在无外界引发条件下,其热分解过程中能够自行进行化学反应的物质;自反应混合物是指由自反应物质与其他物质混合而成的混合物。
二、分类原则
1、类别1:具有高度自反应性的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2、类别2:具有中等自反应性的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3、类别3:具有低度自反应性的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三、标签要求
1、警示词:根据物质和混合物的危险性,使用相应的警示词,如“高度危险”、“中等危险”、“低度危险”等。
2、象形图:使用国际通用的象形图表示物质和混合物的危险性,如爆炸、燃烧、分解等。
3、信号词:使用“警告”、“注意”等信号词,提醒使用者注意安全。
4、危险性说明:详细说明物质和混合物的主要危险性,如爆炸性、燃烧性、分解性等。
5、预防措施:提供预防物质和混合物危险性的措施,如储存条件、防护措施等。
6、应急措施:提供应对物质和混合物危险性的应急措施,如泄漏处理、火灾扑救等。
四、实施与监督
各相关企业、机构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进行分类和标签管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将对本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各相关方应充分认识到本标准的重要性,认真贯彻执行,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