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NY/T 513-2002《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基本信息
标准号:NY/T 513-2002
中文名称:《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
发布日期:2002-01-04
实施日期:2002-0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科教司
起草单位:清华大学、中国农村能源行业协会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等
起草人:罗运俊、陈宝保、刘建民、胡雪彬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F12太阳能
国际标准分类号:F12
NY/T 513-2002《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介绍
《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NY/T 513-2002)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一项行业标准。该标准于2002年1月4日发布,并于200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技术要求
1、电辅助热源的性能要求:标准规定了电辅助热源必须满足的性能指标,包括热效率、加热速度、温度控制精度等,以确保电辅助热源能够有效地补充太阳能不足时的热量。
2、安全性能:电辅助热源必须符合电气安全标准,包括绝缘电阻、接地保护、过载保护等,以防止电气故障和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3、材料和结构:电辅助热源的材料和结构设计应确保其耐用性和可靠性,包括耐腐蚀性、耐热性、耐压性等。
二、试验方法
性能测试:通过模拟实际使用条件,测试电辅助热源的加热效率、温度控制等性能。
安全测试:进行电气安全测试,如绝缘电阻测试、接地测试、过载测试等。
耐久性测试:模拟长期使用条件下,测试电辅助热源的可靠性和耐用性。
三、检验规则
标准规定了电辅助热源的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例行检验。
四、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1、标志:电辅助热源产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包括产品型号、生产日期、制造商信息等,以便于用户识别和追溯。
2、包装:产品的包装应确保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不受损坏,同时包装材料应环保。
3、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措施保护电辅助热源,避免因震动、碰撞等原因造成损坏。
4、贮存:电辅助热源应储存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质的环境中,以保持其性能和安全性。
《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NY/T 513-2002)标准的发布和实施,为家用太阳热水器电辅助热源的生产和使用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安全保障。它不仅有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还有助于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