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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 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 556-2015 更新时间: 2024-11-02

标准详情

DB12/ 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DB12/ 556-2015

中文名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2015-02-05    

实施日期:2015-02-05

发布部门:天津市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DB12/ 556-20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介绍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和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以下简称《标准》。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和管理。工业炉窑主要包括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化工、石化、电力等行业的炉窑。《标准》明确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监测、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为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二、《标准》的主要内容

1、排放限值:《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这些限值是根据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和国内外先进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确定的,旨在实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有效控制。

2、监测要求:《标准》明确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要求,包括监测点位的设置、监测方法、监测频次等。这些要求旨在确保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为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3、排放控制技术:《标准》提出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措施,包括低氮燃烧技术、烟气脱硫脱硝技术、除尘技术等。这些技术和措施有助于降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

4、管理措施:《标准》规定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办法,包括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放监测管理、排放信息公开等。

三、《标准》的实施意义

《标准》的实施对天津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实施《标准》,可以有效降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健康。实施《标准》有助于推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的创新和应用,促进工业炉窑行业的绿色发展。实施《标准》有助于提高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支持。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56-2015)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天津市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严格执行《标准》,加强监管和管理,不断提高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水平,天津市将为实现环境质量改善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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