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JJF(京)31-2003《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JJF(京)31-2003
中文名称:《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
发布日期:2003-01-17
实施日期:2003-03-01
发布部门: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单位: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
起草人:朱俊杰、刘丽等
JJF(京)31-2003《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介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3年1月17日发布了JJF(京)31-2003《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03年3月1日开始实施。
一、脉搏血氧计概述
脉搏血氧计是一种通过测量人体脉搏波形来计算血氧饱和度(SpO2)和心率(PR)的医疗设备。它广泛应用于手术室、重症监护病房、急诊室等临床场景,为医生提供重要的生理参数,以便及时做出诊断和治疗决策。
二、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脉搏血氧计,包括但不限于指夹式、耳夹式、腕带式等。本标准也适用于脉搏血氧计的校准器、校准溶液等辅助设备和材料。
三、校准方法
1、校准前的准备:确保脉搏血氧计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检查电池电量、传感器等是否正常。
2、选择校准标准:根据脉搏血氧计的测量范围和精度要求,选择合适的校准标准,如气体混合器、校准溶液等。
3、进行校准:按照设备说明书或校准器的操作规程,将脉搏血氧计与校准标准连接,进行校准。
4、校准结果评估:对校准结果进行评估,判断脉搏血氧计的测量准确性是否符合要求。
5、校准记录:记录校准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结果,以备后续查询和追溯。
四、校准周期
本标准建议脉搏血氧计的校准周期为每年至少一次。但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和设备制造商的建议,校准周期可以适当调整。
五、校准结果的准确性要求
1、血氧饱和度(SpO2):测量误差应不超过±2%。
2、心率(PR):测量误差应不超过±2 bpm(每分钟心跳次数)。
3、其他参数:如脉搏波形等,应符合设备制造商的规格要求。
JJF(京)31-2003《脉搏血氧计校准规范》为脉搏血氧计的校准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有助于提高脉搏血氧计的测量准确性,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