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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 1908-2013《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22/T 1908-2013
中文名称:《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
发布日期:2013-12-04
实施日期:2013-12-31
发布部门: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22/T 1908-2013《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介绍
DB22/T 1908-2013《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发布,发布日期为2013年12月4日,并于2013年12月3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总则
《规范》明确了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定义、适用范围以及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机构与人员
《规范》对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置、职责分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处理场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培训。
3、设施与设备
《规范》详细规定了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设施和设备要求,包括处理场所的选址、布局、建筑结构、卫生条件、通风系统、废弃物处理设施等。
4、无害化处理工艺
《规范》对无害化处理的工艺流程、技术参数、操作规程等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处理过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无害化处理产品
《规范》对无害化处理后的产品提出了质量要求,包括产品的安全性、无害性、环保性等。
6、监督管理
《规范》规定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责和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包括监督检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
7、法律责任
《规范》明确了违反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
二、《规范》的意义
《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吉林省动物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于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保障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也具有深远的影响。
三、《规范》的执行与监督
《规范》的执行需要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共同努力,通过定期的监督检查、信息报告、应急处置等措施,确保《规范》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执行。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共同推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发展。
《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吉林省在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通过规范的执行,将进一步提升吉林省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