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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630-2012《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630-2012
中文名称:《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
发布日期:2012-08-20
实施日期:2012-12-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上海市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周云飞、王卫东、龚忆莼、陈锦华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11金融、保险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60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DB31/T 630-2012《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介绍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12年发布了DB31/T 630-2012《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包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
2、术语和定义
《规范》对医疗保险服务中的一些专业术语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3、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基本要求
《规范》明确了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机构资质、服务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4、医疗保险服务流程
《规范》对医疗保险服务的整个流程进行了规范,包括参保登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费用审核等环节,明确了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要求。
5、医疗保险服务标准
《规范》对医疗保险服务的质量、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以确保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6、监督检查与评价
《规范》规定了对医疗保险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评价机制,以确保《规范》的实施效果。
二、《规范》的实施意义
1、提升医疗保险服务水平
通过《规范》的实施,可以规范医疗保险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使参保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险服务。
2、保障参保人员权益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减轻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3、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
《规范》的实施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医疗保险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为医疗保险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和借鉴。
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医疗保险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有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DB31/T 630-2012《医疗保险社会服务规范》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医疗保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应认真贯彻落实《规范》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