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的标准号是:QX/T 469-2018
QX/T 469-2018《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由中国气象局于2018-12-12发布,并于2019-04-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陕西省气候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服务中心;起草人是孙娴、宋丽莉、雷杨娜、黄卓、全利红、薛春芳、苏志 。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总则”介绍
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是一套旨在评估拟议项目对气候的影响,以及这些影响是否可接受的标准化程序。它通常包含对气候变化潜在影响的科学性评估、对不同方案的比较分析,以及对减缓策略的建议,从而确保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了气候因素。这一过程强调了对于未来气候风险的理解和管理,以减少不利影响并利用可能出现的机遇。
在制定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时,总则明确了必须遵循的关键原则和框架条件。这包括保证评估工作的透明度和客观性,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最新的气候数据,同时考虑不同时间尺度上的气候影响。规范还应确保论证工作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科学知识和政策环境,鼓励持续的学习和改进。
规范总则还会涉及到跨学科的合作机制,要求在气候可行性论证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如科学家、行业专家、决策者和公众—之间应进行有效的沟通与合作。这种多方面的交流有利于形成一个全面的、多元视角的评估结果,从而支持做出更加明智和可持续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