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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T 974.15-2011《消防信息代码 第15部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

GA/T 974.15-2011更新时间: 2024-12-28

标准详情

GA/T 974.15-2011《消防信息代码 第15部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974.15-2011

中文名称:《消防信息代码 第15部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

发布日期:2011-12-12    

实施日期:2011-12-1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    

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沈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杭州市公安消防支队

起草人:张春华、李淑惠、杨杰、刘平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40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GA/T 974.15-2011《消防信息代码 第15部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1年12月12日发布并实施了GA/T 974.15-2011《消防信息代码 第15部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以下简称“本标准”)。

一、标准概述

本标准是消防信息代码系列标准的一部分,通过对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的统一编码,可以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效率,减少因编码不一致而产生的误解和误差。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定义

本标准首先对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进行了明确的定义。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单位或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所具有的权限范围。根据管辖权级别的不同,消防机构可以行使不同的监督检查职权。

2、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分类

国家级:指由国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省级:指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市级:指由市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指由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其他:指不属于上述四类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3、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

本标准为每一类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分配了唯一的代码,以便于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标识和查询。具体代码如下:

国家级:01

省级:02

市级:03

县级:04

其他:99

4、代码使用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的使用和管理要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管辖权级别,并在信息系统中使用相应的代码进行记录。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加强对代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代码的正确使用。

三、标准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消防监督工作、提高消防监督效率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编码,可以减少因编码不一致而产生的误解和误差,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本标准也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GA/T 974.15-2011《消防信息代码 第15部分:消防监督管辖权级别代码》的发布和实施,是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本标准,不断提高消防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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