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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67.1-2007《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基本信息
标准号:DL/T 567.1-2007
中文名称:《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
发布日期:2007-07-20
实施日期:2007-12-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筠、杜晓光
中国标准分类号:D21煤炭分析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75.160燃料
DL/T 567.1-2007《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DL/T 567.1-2007《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 第1部分:一般规定》(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火力发电厂燃料的试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燃料。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为火力发电厂燃料的质量控制和性能评估提供科学、统一的测试方法,确保燃料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二、标准主要内容
1、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明确了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中的一些关键术语和定义,如“燃料”、“试验方法”、“准确性”等,为后续试验方法的制定和执行提供了基础。
2、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包括试验环境、试验设备、试验人员等方面的要求。
3、燃料的采样方法
燃料的采样是试验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本标准对燃料的采样方法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采样点的选择、采样工具的要求、采样步骤等,以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真实性。
4、燃料的试验项目
本标准列举了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的主要项目,如热值、硫分、灰分、水分等,并对每个项目的测试方法进行了具体规定。这些试验项目涵盖了燃料的主要性能指标,为评估燃料质量提供了重要依据。
5、数据处理和结果报告
本标准对试验数据的处理和结果报告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评估、异常数据处理等。这些要求有助于提高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有效性。
三、标准的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火力发电厂燃料的试验水平、保障发电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的试验方法,可以更好地评估燃料的质量,为火力发电的稳定运行提供有力保障。本标准也有助于推动火力发电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