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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GB/T 18041-2000更新时间: 2025-01-18

标准详情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8041-2000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发布日期:2000-04-05    

实施日期:2000-01-0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

中国标准分类号:V52货运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50航空运输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介绍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是中国民用航空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自2000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一、术语定义

1、货物:指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货物,包括普通货物、贵重物品、活体动物等。

2、航空运输:指使用民用航空器进行的货物运输活动。

3、托运人:指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个人或组织。

4、承运人:指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负责运输货物至目的地的航空运输公司。

5、收货人: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接收货物的个人或组织。

6、航空运单:指承运人或托运人出具的,记录货物运输信息的书面凭证。

二、运输流程

1、托运: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提供必要的货物信息。

2、承运: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输至指定地点。

3、运输途中:承运人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必要时进行货物的保管和维护。

4、收货: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应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并在航空运单上签字确认。

三、安全与保险

1、安全措施:承运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害。

2、保险:托运人可以选择为货物投保,以降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四、费用与结算

1、运输费用:托运人应按照承运人的规定支付运输费用。

2、费用结算: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结算。

五、责任与纠纷处理

1、责任划分: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明确各自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2、纠纷处理: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标准的意义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中国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市场,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保护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术语,明确运输流程和责任,为航空货物运输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指导,促进了航空货物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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