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8041-2000
中文名称:《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
发布日期:2000-04-05
实施日期:2000-01-02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归口单位: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起草单位: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
中国标准分类号:V52货运
国际标准分类号:03.220.50航空运输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介绍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是中国民用航空领域的一项重要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自2000年1月2日起正式实施。
一、术语定义
1、货物:指通过民用航空运输的货物,包括普通货物、贵重物品、活体动物等。
2、航空运输:指使用民用航空器进行的货物运输活动。
3、托运人:指与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将货物交给承运人运输的个人或组织。
4、承运人:指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负责运输货物至目的地的航空运输公司。
5、收货人:指货物运输合同中指定的接收货物的个人或组织。
6、航空运单:指承运人或托运人出具的,记录货物运输信息的书面凭证。
二、运输流程
1、托运:托运人将货物交给承运人,并提供必要的货物信息。
2、承运:承运人根据托运人的要求,将货物安全、准时地运输至指定地点。
3、运输途中:承运人负责货物在运输途中的安全,必要时进行货物的保管和维护。
4、收货:收货人收到货物后,应检查货物的完整性,并在航空运单上签字确认。
三、安全与保险
1、安全措施:承运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害。
2、保险:托运人可以选择为货物投保,以降低货物运输过程中的风险。
四、费用与结算
1、运输费用:托运人应按照承运人的规定支付运输费用。
2、费用结算: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费用的结算。
五、责任与纠纷处理
1、责任划分:承运人和托运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明确各自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责任。
2、纠纷处理: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六、标准的意义
GB/T 18041-2000《民用航空货物运输术语》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中国民用航空货物运输市场,提高运输效率和安全性,保护托运人和承运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统一术语,明确运输流程和责任,为航空货物运输提供了标准化的操作指导,促进了航空货物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