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32/T 3670-2019《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2/T 3670-2019
中文名称:《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
发布日期:2019-12-04
实施日期:2019-12-25
发布部门: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60法律、行政管理
DB32/T 3670-2019《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介绍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DB32/T 3670-2019《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自2019年12月25日起正式实施。
一、《导则》的主要内容
1、总则:明确了《导则》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导则》旨在规范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的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服务范围:规定了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的适用范围,包括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3、服务内容:明确了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应当提供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诉讼代理、法律风险评估等。
4、服务方式:规定了律师在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时应当采取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咨询、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
5、服务要求:对律师在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时应当遵守的要求进行了规定,包括遵守法律法规、保守秘密、保持独立性等。
6、附则:对《导则》的解释权、实施日期等进行了规定。
二、《导则》的重要意义
1、提高服务水平:《导则》对律师在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时应当遵守的要求进行了明确,有助于提高服务水平,确保服务质量。
2、规范服务行为:《导则》对律师在提供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时应当采取的方式和应当提供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有助于规范服务行为,避免服务质量参差不齐。
3、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其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导则》的发布和实施,有助于提高律师服务水平,从而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DB32/T 3670-2019《律师政府法律顾问服务导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律师在政府法律顾问服务中的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保障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导则》,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