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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 876-2010《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

GA 876-2010更新时间: 2025-02-10

标准详情

GA 876-2010《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876-2010

中文名称:《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

发布日期:2010-06-17    

实施日期:2010-07-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标准化委员会秘书处、汉阳专用车辆研究所

起草人:王树林、丁书祯、凌建寿、王梅、俞平、胡钢、吴焕玲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43.160专用汽车

GA 876-2010《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0年6月17日发布了GA 876-2010《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1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车辆产品分类

本标准对车辆产品进行了详细的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载客汽车:包括小型客车、大型客车等;

2、载货汽车:包括轻型货车、中型货车、重型货车等;

3、专用汽车:包括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

4、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

5、挂车:包括全挂车、半挂车等;

6、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

通过明确的分类,有助于车辆管理部门对不同类型的车辆进行有效管理。

二、型号编制规则

本标准对车辆产品的型号编制进行了规范,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类型代码:根据车辆类型,赋予相应的代码,如“Z”代表载客汽车,“K”代表载货汽车等;

2、主参数:根据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如载重量、排量等,确定相应的数字代码;

3、厂牌代码:根据车辆生产企业的名称或缩写,赋予相应的字母代码;

4、产品序号:根据车辆生产企业的产品序列,赋予相应的数字代码;

5、特殊标记:对于具有特殊性能或用途的车辆,可赋予相应的特殊标记。

通过规范的型号编制规则,有助于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快速识别和管理。

三、车辆产品型号的表示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产品型号的表示方法,具体如下:

1、车辆类型代码 + 主参数代码 + 厂牌代码 + 产品序号 + 特殊标记(如有);

2、例如:Z123KL-45A,其中“Z”代表载客汽车,“123”为主参数代码,“KL”为厂牌代码,“45”为产品序号,“A”为特殊标记。

通过统一的表示方法,有助于提高车辆信息的传递效率和准确性。

GA 876-2010《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规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车辆产品的分类和型号编制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提高车辆管理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而且对于推动我国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和汽车生产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本标准,确保车辆产品分类及型号编制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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