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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T 7019-2015《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C/T 7019-2015
中文名称:《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规范》
发布日期:2015-02-09
实施日期:2015-05-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提出单位: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归口单位:全国水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56)
起草单位:上海海洋大学
起草人:杨先东、胡鲲、李怡、赵依妮、邱军强、宋增福、肖丹
中国标准分类号:B50水产、渔业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30动物饲养和繁殖
SC/T 7019-2015《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规范》介绍
《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规范》(标准编号:SC/T 7019-2015)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的国家级标准。该标准于2015年2月9日发布,并于同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保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病原微生物:细菌、病毒、寄生虫、真菌等。该标准还适用于从事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检测、诊断、疫苗制备等活动的实验室。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病原微生物的分类与标识
标准规定了病原微生物的分类方法和标识要求。病原微生物应根据其危害程度、传播途径等特点进行分类,并在容器、包装材料上标明相应的标识,以便于识别和处理。
2、实验室保存条件
标准详细规定了病原微生物的保存条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通风等环境因素,以及容器、培养基、添加剂等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3、安全与防护措施
标准强调了实验室保存病原微生物时的安全与防护措施。包括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等级、操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废弃物的处理等。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露和传播,保障实验室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4、记录与档案管理
标准要求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保存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完整的档案管理系统。这些记录和档案应包括病原微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保存条件、使用情况等信息,以便于追溯和监管。
5、质量控制与评估
标准规定了病原微生物保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评估方法。包括定期对病原微生物的活性、稳定性、纯度等指标进行检测,以及对实验室保存条件、操作规程等进行评估和优化。
三、标准的意义
《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我国水生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保存水平,保障水生动物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规范实验室保存行为,可以有效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露和传播,降低水生动物疾病的发生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