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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0114-1992《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通用规范》

SJ 20114-1992更新时间: 2025-02-16

标准详情

SJ 20114-1992《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通用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SJ 20114-1992

中文名称:《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通用规范》

发布日期:1992-11-19    

实施日期:1993-05-01

发布部门: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    

提出单位: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科技质量局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起草单位:机械电子工业部国营七八三厂

起草人:肖河林、田建国    

中国标准分类号:B01技术管理

SJ 20114-1992《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通用规范》介绍

中国电子工业总公司于1992年11月19日发布了《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通用规范》(SJ 20114-1992)。该标准自199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SJ 20114-1992标准主要适用于我国军队使用的各类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包括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无人机等。这些询问机主要用于在战场上实时识别敌我目标,确保我方部队的作战行动不受误伤。

二、技术要求

1、功能要求

标准规定了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应具备的基本功能,包括但不限于:自动识别敌我目标、向友邻部队发送识别信号、接收并解析敌我识别应答机的信号、显示敌我目标的相关信息。

2、性能要求

识别距离:根据不同类型飞机,识别距离应满足一定的要求

识别准确率:应达到90%以上

反应时间:从接收到目标信号到识别结果输出的时间应在规定范围内

抗干扰能力:应具备一定的抗电磁干扰、抗多径干扰等能力

3、环境适应性要求

温度:设备应能在-40℃至+70℃的温度范围内正常工作

湿度:设备应能在相对湿度为5%至95%的环境下正常工作

振动:设备应能承受一定的振动,保证正常工作

三、设计和生产要求

1、设计要求

标准对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的设计提出了以下要求:设计应满足功能、性能、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设计应考虑设备的可靠性、可维护性和寿命;设计应遵循国家和军队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2、生产要求

标准对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的生产提出了以下要求: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和军队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质量,确保产品性能稳定可靠;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四、测试和验收

1、测试要求

功能测试:检查设备是否具备规定的功能

性能测试:检查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要求

环境适应性测试:检查设备在不同环境下的适应性

2、验收要求

标准规定了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在交付使用前应进行的验收工作,包括:设备的外观检查、设备的功能检查、设备的性能测试、设备的环境适应性测试。

通过规范敌我识别机载询问机的设计、生产、测试和使用,提高了设备的可靠性、稳定性和环境适应性,确保了我国军队在复杂战场环境下的作战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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