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DB62/T 1682-2007《康县黑木耳》基本信息
标准号:DB62/T 1682-2007
中文名称:《康县黑木耳》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1-01
发布部门: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DB62/T 1682-2007《康县黑木耳》介绍
《康县黑木耳》标准,即DB62/T 1682-2007,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7年10月23日发布,并于同年11月1日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康县地区生产的黑木耳。黑木耳是一种常见的食用真菌,具有丰富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康县黑木耳以其优良的品质和独特的口感而受到消费者的喜爱。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黑木耳、黑木耳干品、黑木耳鲜品等术语的定义。黑木耳是指在康县地区生产的,经过干燥处理的食用真菌。黑木耳干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经过干燥、筛选、分级等工序制成的黑木耳产品。黑木耳鲜品是指未经干燥处理的黑木耳。
三、技术要求
1、产地环境要求:黑木耳的生产环境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避免污染源的污染。
2、原料要求:黑木耳的原料应来源于康县地区,符合国家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规定。
3、生产加工要求:黑木耳的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生产加工的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
4、产品分类:黑木耳产品分为黑木耳干品和黑木耳鲜品两类。
5、感官要求:黑木耳产品应具有正常的黑木耳色泽、形状和气味,无异味、无霉变、无杂质。
6、理化指标:黑木耳的水分、灰分、蛋白质等理化指标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7、微生物指标:黑木耳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规定。
四、检验方法
标准规定了黑木耳产品的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和微生物检验等检验方法。感官检验主要通过视觉、嗅觉和触觉等感官来评价黑木耳产品的质量;理化检验主要检测黑木耳的水分、灰分、蛋白质等指标;微生物检验主要检测黑木耳产品的菌落总数、大肠杆菌等指标。
五、检验规则
1、组批:黑木耳产品的检验应按批次进行,同一批次的产品应具有相同的生产工艺和质量要求。
2、抽样:黑木耳产品的抽样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抽样的规定。
3、检验:黑木耳产品的检验应按照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
4、判定:黑木耳产品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六、包装、标识、运输和储存
1、包装:黑木耳产品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包装的规定的包装材料进行包装。
2、标识:黑木耳产品的包装上应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3、运输:黑木耳产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运输的规定,避免日晒、雨淋和污染。
4、储存:黑木耳产品的储存应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储存的规定,保持干燥、通风、避光。
DB62/T 1682-2007《康县黑木耳》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康县黑木耳产业的发展,提高黑木耳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和销售,共同推动康县黑木耳产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