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测标准 > 正文

《安全防范 手持式视频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执行标准号

GA/T 1152-2014更新时间: 2025-02-23

标准详情

“安全防范 手持式视频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的标准号是:GA/T 1152-2014

GA/T 1152-2014《安全防范 手持式视频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14-04-28发布,并于2014-10-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太和银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上海市公安局城市轨道和公交总队、重庆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分局;起草人是刘彩霞、吴炬、郑文、黄瑾、张文熙、刘一麟、刘川平、高昂、刘晓新、潘志福、兰涛、王宇轩。

“安全防范 手持式视频检查仪通用技术要求”介绍

手持式视频检查仪作为一种重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其通用技术要求对于保障其性能和可靠性至关重要。这种设备主要通过一个灵活的探头,配备高清摄像头,用于对不易直接观察的区域进行视觉检查,以发现隐藏的危险物品或非法物件。因此,它必须具备高分辨率的成像能力以及足够的灵活性去适应狭小或复杂的空间环境。在设计上,这些检查仪应当具有坚固耐用的外売、防震动保护以及防尘防水功能,保证在各种环境下都能稳定运作。

进一步的,手持式视频检查仪的通用技术要求还应包括易于操作的用户界面。这意味着操作软件需要有直观的设计,使得使用者能够快速学会并有效地使用仪器。同时,设备的电源系统也应具备良好的续航力和便捷的充电方式,确保检查工作不会因电力问题而被中断。为了方便数据的存储与传输,该类设备通常还需内置大容量存储器或支持云服务,以及能够与其他设备进行无线或有线连接的功能。

安全防范用的手持式视频检查仪的通用技术要求是多方面的,涉及图像清晰度、机械结构的稳定性、用户的交互体验、电源管理及数据通讯等各个方面。只有满足这些要求,才能确保这类设备在实际使用时的有效性与效率,从而更好地服务于安全检查的目的。

阅读剩余 50%
检测报告查询
企来检LOGO

关注公众号快速查报告

企来检公众号 ico图标 微信公众号: 企来检
企来检LOGO

提交检测委托,一键获取报价

联系方式
样品名称
企业名称
立即提交
  我已阅读并同意 《用户协议》 《隐私协议》
企来检LOGO

信息已保存,请完成手机号验证

等待验证
获取验证码
立即校验
  完成信息验证后,立刻为您分配检测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