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 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号:GA 244-2000
中文名称:《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
发布日期:2000-04-10
实施日期:2000-04-10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政治部
归口单位:公安部警用械具警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总后军需生产技术研究所
起草人:高军、刘惠明
中国标准分类号:A94警用装备与器械
国际标准分类号:13.310犯罪行为防范
GA 244-2000《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介绍
《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于2000年4月10日发布并实施的一项重要技术规范。
一、警徽的设计要求
1、警徽的形状和尺寸
标准规定,警徽的形状为圆形,直径分为100毫米、80毫米和50毫米三种规格。其中,100毫米规格的警徽用于大型场合,如庆典、仪式等;80毫米规格的警徽用于一般场合,如警察制服上的徽章;50毫米规格的警徽用于特殊场合,如证件、奖章等。
2、警徽的颜色
标准对警徽的颜色也有明确要求。警徽的底色为红色,代表中国人民的革命精神。警徽中的五星、麦穗、齿轮等图案为金色,代表国家的繁荣富强。警徽中的“人民警察”字样为白色,代表警察的纯洁和公正。
3、警徽的图案
警徽的图案由五星、麦穗、齿轮和“人民警察”字样组成。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麦穗和齿轮分别代表农业和工业,象征着国家的繁荣发展。“人民警察”字样表明警徽的使用者是为人民服务的警察。
二、警徽的制作要求
1、材料选择
标准规定,警徽的制作材料应选择耐用、不易褪色的材料,如金属、塑料等。警徽的制作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确保警徽的美观和耐用性。
2、制作工艺
警徽的制作工艺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包括图案雕刻、颜色喷涂、表面处理等环节。其中,图案雕刻应清晰、准确,颜色喷涂应均匀、无色差,表面处理应光滑、无瑕疵。
3、质量检验
警徽制作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警徽的尺寸、颜色、图案等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对于不合格的警徽,应及时进行整改或报废处理。
三、警徽的使用要求
1、警徽的佩戴
标准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应按规定佩戴警徽。警徽的佩戴位置应统一、规范,如警察制服上的徽章应佩戴在左胸上方,证件上的警徽应印制在证件的封面上等。
2、警徽的使用范围
警徽的使用范围应严格控制,仅限于人民警察及其相关机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警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3、警徽的维护
人民警察应爱护警徽,不得随意损坏、涂改或丢弃。对于损坏的警徽,应及时更换;对于遗失的警徽,应及时报告并补办。
《人民警察警徽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人民警察警徽的设计、制作和使用,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和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警察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标准,不断提高警徽使用的规范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