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的标准号是:CH/T 1001-2005
CH/T 1001-2005《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由国家测绘局于2005-12-07发布,并于2006-01-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国家测绘局测绘标准研究所;起草人是吕玉霞、郭玉芳、庞尚益、桑东文。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介绍
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是为了规范和提升测绘成果质量,保障测绘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而制定的一套指导性文件。它通常由国家或地方的测绘管理部门根据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并公布,旨在为测绘人员在进行技术总结报告编制时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
按照这些规定,测绘技术总结应当包含项目概况、采用的测绘技术方法、数据处理过程、质量控制措施以及成果精度分析等方面的内容。同时,还应当说明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以及对未来工作的建议和改进措施。这样的编写方式有助于确保报告的全面性与系统性,便于后续的查阅和使用。
通过遵循这一系列规定,测绘机构能够保证其技术总结的专业性和完整性,同时也有利于提升整个行业水平,促进测绘领域的健康发展。这些规定强调了文字描述的清晰性、准确性和条理性,使得每项测绘工作的完成都有所依据,也便于相关部门对测绘项目的管理与评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