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液化石油气”的标准号是:SN/T 4200-2015
SN/T 4200-2015《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液化石油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15-02-09发布,并于2015-09-01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南沙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起草人是郭志坚、梁来娣、冯爽、胡文海、钟邦奇、陈强、刘能盛、甘力文、李政军、余银浩、蔡清平。
“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检验规程 液化石油气”介绍
液化石油气(LPG)作为一种常见的危险化工产品,在进出口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检验规程以确保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对于液化石油气的检验,通常涉及一系列的标准操作程序,包括文件审核、货物检查、样品测试等多个环节。
在文件审核阶段,相关部门会对进出口企业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仔细的审核。这包括贸易合同、发票、装运前检验证书、安全数据表(MSDS)等资料,确保所有的文件都齐全且符合国际与国内的规定与要求。随后,在货物到达指定港口后,海关及相关的安全监管机关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标签是否正确粘贴以及是否有适当的危险品警告标识。
为了进一步确保液化石油气的质量与安全,还会对其进行抽样化验。这些测试可能包括气体成分分析、杂质含量测定、蒸气压测试等,用以验证液化石油气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只有经过这一系列严格的检验程序,确定没有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后,液化石油气才能获准进口或出口。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防止不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进入市场,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