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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1143-2009《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基本信息
标准号:DL/T 1143-2009
中文名称:《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
发布日期:2009-07-01
实施日期:2009-12-01
发布部门:国家能源局
提出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电力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丽英、张文中、吴洪、刘立、陈晓青、吴小康、赵家镇
DL/T 1143-2009《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介绍
国家能源局于2009年7月1日发布了DL/T 1143-2009《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本标准"),并于2009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站的回路主设备监造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1、反应堆压力容器
2、蒸汽发生器
3、主泵
4、稳压器
5、反应堆冷却剂泵
6、汽轮机
7、发电机
二、监造技术要求
1、监造组织:明确了监造组织应具备的资质和职责。
2、监造程序:规定了监造工作的程序,包括设计审查、原材料检查、制造过程监督、出厂检验等。
3、质量控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等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质量控制要求。
4、安全性能:强调了设备的安全性能,要求设备在设计、制造、安装等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安全标准。
5、环境适应性:要求设备在核电站的特殊环境下具有良好的适应性。
三、监造过程管理
1、监造计划:要求监造组织制定详细的监造计划,明确监造的目标、内容、方法和时间安排。
2、信息管理:要求监造组织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监造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完整。
3、风险管理:要求监造组织对设备制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4、问题处理:要求监造组织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监造技术文件
1、设计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计算书、图纸等。
2、制造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提供制造过程中的相关文件,包括工艺文件、检验记录等。
3、检验文件:要求设备制造商提供出厂检验报告、第三方检验报告等。
4、技术协议:要求设备制造商与核电站业主签订技术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监造结果评价
1、合格率评价:要求监造组织对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合格率进行评价,确保设备质量。
2、性能评价:要求监造组织对设备的性能进行评价,确保设备满足设计要求。
3、安全评价:要求监造组织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评价,确保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4、综合评价:要求监造组织对设备的整体性能、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DL/T 1143-2009《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监造技术导则》的发布和实施,对于规范我国压水堆核电站回路主设备的监造工作,提高设备质量,确保核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加强监造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