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SY/T 6713-2008《管道公众警示程序》基本信息
标准号:SY/T 6713-2008
中文名称:《管道公众警示程序》
发布日期:2008-06-16
实施日期:2008-12-01
发布部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提出单位:油气储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油气储运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北京华油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中油股份管道分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
起草人:董绍华、魏振红、周永涛、王维斌、郑洪龙、李波、薛吉明、汪春付
中国标准分类号:E10石油勘探、开发与集输工程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75.010
SY/T 6713-2008《管道公众警示程序》介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8年6月16日发布了《管道公众警示程序》(SY/T 6713-2008),并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管道公众警示程序》(SY/T 6713-2008)主要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等油气管道的公众警示工作。
二、标准主要内容
1、管道公众警示的原则:标准明确了管道公众警示应遵循的原则,包括科学性、及时性、安全性、有效性等,以确保公众警示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管道公众警示的组织:标准规定了管道公众警示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明确了各级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公众警示工作的顺利开展。
3、管道公众警示的程序:标准详细规定了管道公众警示的具体程序,包括信息收集、风险评估、警示发布、警示解除等环节,为各级政府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4、管道公众警示的方式:标准提出了多种管道公众警示的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以满足不同地区和人群的需要,确保公众警示信息的广泛传播。
5、管道公众警示的培训与演练:标准强调了对公众的培训和演练的重要性,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定期开展管道公众警示培训和演练,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管道公众警示的监督与评估:标准规定了对管道公众警示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要求各级政府和企业定期对公众警示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公众警示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完善。
三、标准实施的意义
《管道公众警示程序》(SY/T 6713-2008)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高我国油气管道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规范管道公众警示工作,提高公众对油气管道安全问题的认识,增强防范意识。它有助于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它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管道公众警示程序》(SY/T 6713-2008)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对于规范我国油气管道公众警示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具有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和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这一标准,加强管道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