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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21701-2008《出口禽肉及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Z 21701-2008
中文名称:《出口禽肉及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
发布日期:2008-04-09
实施日期:2008-07-01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nq 国家标准委农轻部
起草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安全局、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起草人:张艺兵、孙明钊、王宁、管恩平、黄从平、周长桥、王宝东、张红梅、王忠宽、李忠平、王树峰、袁涛、毕克新、徐丽艳、刘环
中国标准分类号:X18禽、蛋加工与制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67.120.20家禽和蛋
GB/Z 21701-2008《出口禽肉及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介绍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4月9日发布了GB/Z 21701-2008《出口禽肉及制品质量安全控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于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所有出口到国外的禽肉及制品,包括但不限于鸡肉、鸭肉、鹅肉及其加工制品。无论是鲜肉、冷冻肉还是经过腌制、熏制等加工处理的禽肉产品,均需遵循本标准的规定。
二、关键控制点
1、原料控制
《规范》要求出口禽肉及制品的生产必须使用合格的原料。原料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确保原料来源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2、生产加工控制
在生产加工环节,《规范》规定了严格的卫生和操作标准。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环境的清洁卫生、加工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消毒、员工的个人卫生和健康检查等。
3、储存与运输控制
《规范》对禽肉及制品的储存和运输条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产品必须在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以防止变质和污染。运输过程中也需确保产品不受外界污染,保持其原有的品质。
4、质量检测
《规范》强调了对出口禽肉及制品进行质量检测的重要性。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对产品进行定期抽检,确保产品符合国内外的质量安全标准。
三、监督管理
《规范》明确了监督管理的职责和程序。国家相关部门将对出口禽肉及制品的生产和出口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遵守《规范》的各项要求。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四、实施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提升中国出口禽肉及制品的国际竞争力、保障消费者健康和维护国家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还能够增强国际市场对中国禽肉产品的信任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