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WS 375.8-2012《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基本信息
标准号:WS 375.8-2012
中文名称:《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
发布日期:2012-03-15
实施日期:2012-09-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卫生部卫生信息标准专业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上海市预防医学研究院、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吴凡、徐继英、李新建、高宁、饶克勤、胡建平、张燕、金水高
中国标准分类号:C07电子计算机应用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WS 375.8-2012《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介绍
WS 375.8-2012《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定的一项国家标准,于2012年3月15日发布,并于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标准规定的内容
1、行为危险因素的定义
标准首先明确了行为危险因素的定义,即指那些可能增加个体患病风险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吸烟、饮酒、不良饮食习惯、缺乏锻炼等。
2、监测目的
标准规定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的目的是了解人群行为危险因素的分布情况,评估其对人群健康的潜在影响,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和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3、监测对象
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的对象主要包括全人群、特定人群和高风险人群。全人群是指所有年龄、性别和职业的人群;特定人群是指具有某些特征的人群,如儿童、老年人、孕妇等;高风险人群是指那些行为危险因素暴露水平较高的人群。
4、监测方法
标准规定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问卷调查、观察法、生物标志物检测等。监测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监测目的、对象和资源等因素综合考虑。
5、数据收集和处理
标准要求在行为危险因素监测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和处理流程。数据收集应遵循科学、规范、客观和全面的原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数据处理应采用合适的统计方法和软件,确保数据处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数据分析和应用
行为危险因素监测的数据应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应用。分析结果应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干预措施和健康教育提供科学依据。监测结果还应向社会公布,提高公众对行为危险因素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二、标准的意义
WS 375.8-2012《疾病控制基本数据集 第8部分:行为危险因素监测》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疾病控制工作、提高疾病预防和控制的效率和准确性具有重要意义。通过行为危险因素监测,可以更好地了解人群行为危险因素的分布情况,评估其对人群健康的潜在影响,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和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监测结果的公布和应用,也有助于提高公众的健康意识和行为改变,促进社会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