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A/T 615.4-2006《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涉案人员类别代码》基本信息
标准号:GA/T 615.4-2006
中文名称:《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涉案人员类别代码》
发布日期:2006-04-27
实施日期:2006-06-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提出单位:公安部边防管理局
归口单位: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李海军、王浩、王莹、刘德军、李涛、巢明峻、马潮技、李世雄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
GA/T 615.4-2006《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涉案人员类别代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了GA/T 615.4-2006《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涉案人员类别代码》于2006年4月27日发布,并于同年6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目的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
1、统一编码规则:确保全国范围内涉案人员类别的编码统一,便于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2、提高管理效率:通过标准化编码,简化信息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3、加强信息安全:规范编码有助于保护涉案人员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
4、促进国际合作:统一的编码体系有助于与国际刑警组织等国际机构的合作。
二、标准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以下主要内容:
1、编码原则:明确了涉案人员类别编码的基本原则,包括唯一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2、编码结构:详细描述了编码的结构,包括编码的长度、格式和组成。
3、编码规则:规定了涉案人员类别的具体编码规则,确保编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4、编码示例:提供了具体的编码示例,帮助理解和应用编码规则。
5、管理与维护:对编码的管理、更新和维护提出了要求,确保编码体系的持续有效性。
三、编码分类
本标准对涉案人员类别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
1、偷渡组织者:指策划、组织偷渡活动的人员。
2、偷渡者:指实际参与偷渡的人员。
3、协助者:指为偷渡活动提供帮助的人员。
4、知情不报者:指知晓偷渡活动但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的人员。
5、其他相关人员:指与偷渡活动有其他关联的人员。
四、实施意义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公安边防部门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1、提高工作效率:通过标准化的编码,可以快速识别和处理涉案人员信息。
2、加强信息共享:统一的编码体系促进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
3、提升打击效能:准确的信息管理有助于提高打击偷渡活动的效能。
4、保障信息安全:规范的编码体系有助于保护涉案人员信息,防止滥用和泄露。
GA/T 615.4-2006《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 第4部分:涉案人员类别代码》的发布和实施,标志着我国在反偷渡信息管理领域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