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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1/T 899-2015《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DB31/T 899-2015
中文名称:《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
发布日期:2015-03-27
实施日期:2015-07-01
发布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提出单位: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归口单位:上海市医疗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学会医学研究伦理专科分会、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起草人:伍蓉、胡晋红、张勘
中国标准分类号:C05医学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DB31/T 899-2015《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介绍
DB31/T 899-2015《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该标准由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并于2015年3月27日发布,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
一、《规范》的主要内容
1、适用范围
《规范》明确了其适用范围,即所有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这包括但不限于药物、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生物制品等的研究,以及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研究。
2、伦理审查原则
《规范》强调了伦理审查的基本原则,包括尊重人权、公正性、利益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这些原则要求研究者在进行研究时,必须充分考虑研究参与者的意愿和权益,确保研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伦理审查机构
《规范》规定了伦理审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伦理审查机构应由医学、法学、伦理学等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并提供审查意见。
4、审查程序
《规范》详细描述了伦理审查的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和监督等环节。研究者在提交研究方案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研究资料,包括研究目的、方法、可能的风险和收益等,以供伦理审查机构评估。
5、研究参与者的权益保护
《规范》特别强调了研究参与者的知情同意权。研究者必须确保参与者充分理解研究内容,并在自愿的基础上签署知情同意书。同时,研究者应采取措施保护参与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6、风险管理
《规范》要求研究者对研究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这包括对研究方法的安全性评估、对参与者可能遭受的伤害的预防和补偿措施等。
7、监督和违规处理
《规范》规定了对伦理审查过程的监督机制,以及对违反伦理审查规定行为的处理措施。任何违反《规范》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追究。
二、《规范》的意义
《规范》的实施对于提高上海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伦理水平,保护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为研究者提供了明确的伦理指导,也为伦理审查机构的建设和运行提供了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