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的标准号是:DB37/T 4379-2021
DB37/T 4379-2021《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06-15发布,并于2021-07-15实施。
该标准的起草单位为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起草人是王德学、王正柱、赵立祥、李伟光、王京波、陈立谨、张智勇、赵鸽、赵红红、原静、米礼梅。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介绍
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规范是一项旨在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规章制度,它主要针对那些与医保部门签订了服务合作协议的医疗机构。这项规范明确了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时应遵循的各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服务流程、费用结算和患者权益保护等方面。通过实施这些规范,可以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合理性,同时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合法权益,提升整个社会的医疗保障水平。
为了落实这些规范,医保管理部门会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以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这包括对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确保诊断、治疗过程科学合理,药品使用安全有效;还有对医疗费用的审查,防止不合理收费,维护患者的经济利益。对于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服务态度以及患者满意度等方面的监控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满足规范要求的机构,才能继续作为医保定点服务机构,向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
遵守这一规范,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它促使定点医疗机构不断优化内部管理和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另一方面,它也保障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得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更加安心和满意。通过这种规范化管理,不仅可以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还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进而推动整个医疗保险系统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