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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Y/T 339.1-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Y/T 339.1-2020更新时间: 2025-04-23

标准详情

GY/T 339.1-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基本信息

标准号:GY/T 339.1-2020

中文名称:《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

发布日期:2020-12-22    

实施日期:2020-12-22

发布部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归口单位:全国广播电影电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邮电大学、广州市诚毅科技软件开发有限公司、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重庆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广电无线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广信新媒体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致星图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广电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余英、韦安明、吴钟乐、张群、王洪波、刘智、王帅、刘敬玉、唐志燕、李庆国、聂明杰、邓向冬、曹志、王倩男、赵明、赵士原、欧阳峰、杨旭、沈文、唐永壮、董彬、刘军霞、胡其权、刘彦鹏、柳涛、杨晨、王飞、郑璐、林昕、梅杨、唐昊、陈昕、尹卓、曹燕明、诸葛海标、胡暐宸、张玮、刘晓敏、王欣然、曹阳、李海波、鞠宏、付晶、赵良福、苟明宇、杨敬一、王季友、刘艺兰、张城瑞、周传淯、傅力军、王瑶、范斐、孙嘉阳、张琦、陶宛昌、张君、王士刚、杨娟、李文、涂均、吕燕、刘波、彭宇涛、杨斌    

中国标准分类号:M60

国际标准分类号:33.159999999999997

GY/T 339.1-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介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了GY/T 339.1-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并实施,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针对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一、标准内容

1、数据采集

本标准规定了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的采集要求,包括数据的来源、类型、采集频率和采集方法。它强调了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有线电视网络的运行状态和用户行为。

2、数据存储

在数据存储方面,标准提出了数据存储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要求。它要求采用合适的存储技术,确保数据的长期保存和快速访问,同时保护数据不被非法访问或篡改。

3、数据处理

数据处理部分,本标准详细规定了数据清洗、转换、聚合和分析等处理流程。它强调了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以及对数据隐私和安全的保护。

4、数据应用

数据应用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规定了大数据在有线电视网络中的应用场景,包括用户行为分析、内容推荐、网络优化等。标准还提出了数据应用的评估和反馈机制,以确保数据应用的有效性和持续改进。

5、安全与隐私保护

本标准特别强调了数据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的重要性。它规定了数据在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以及对用户隐私的保护要求,确保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

二、标准意义

本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对于提升有线电视网络的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增强网络运营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它不仅为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的应用提供了技术规范,也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

三、实施建议

为了确保本标准的顺利实施,建议相关企业和机构:

1、加强对本标准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在实际工作中能够遵循其规定。

2、建立和完善大数据管理体系,包括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和应用的全过程。

3、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确保数据的合法合规使用。

4、定期对大数据应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数据应用策略。

GY/T 339.1-2020《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规范 第1部分:通用要求》的发布,标志着有线电视网络大数据技术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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