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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3793-2009《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23793-2009
中文名称:《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
发布日期:2009-05-06
实施日期:2009-11-01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提出单位: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
归口单位:全国信用标准化技术工作组
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豪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综合技术
国际标准分类号:03.080.99其他服务
GB/T 23793-2009《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介绍
GB/T 23793-2009《合格供应商信用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于2009年5月6日发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适用范围
《规范》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对其供应商信用评价活动。本标准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
二、评价原则
《规范》明确了供应商信用评价应遵循的原则,包括客观性、公正性、透明性和动态性。客观性要求评价结果应真实反映供应商的信用状况;公正性要求评价过程应公平、公正;透明性要求评价过程和结果应公开、可追溯;动态性要求评价结果应根据供应商信用状况的变化进行适时更新。
三、评价内容
《规范》规定了供应商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供应商的基本情况、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合作历史等。这些内容有助于全面了解供应商的信用状况,为采购方提供决策依据。
四、评价方法
《规范》提出了供应商信用评价的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定性分析主要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定量分析则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供应商的相关数据,运用数学模型和统计方法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
五、评价等级
《规范》将供应商信用等级划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一般和较差。信用等级的划分有助于采购方根据供应商的信用状况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
《规范》强调了评价结果在采购决策、合同签订、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应用。采购方应根据评价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提高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七、监督管理
《规范》要求各有关单位应加强对供应商信用评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定期对供应商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
八、实施与改进
《规范》鼓励各有关单位积极实施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持续改进。通过不断的实践和完善,提高供应商信用评价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