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CH/Z 3005-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基本信息
标准号:CH/Z 3005-2010
中文名称:《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
发布日期:2010-08-24
实施日期:2010-10-01
发布部门:国家测绘局
提出单位:国家测绘局
归口单位:国家测绘局
起草单位: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测绘院
起草人:李英成、丁晓波、毕凯、郭童英、刘小丁、廖明等
中国标准分类号:A77摄影与遥感测绘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40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CH/Z 3005-2010《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介绍
国家测绘局于2010年8月24日发布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规范》(CH/Z 3005-2010),并于2010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空数字航空摄影的基本原则、技术要求、数据处理、质量控制等内容,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低空数字航空摄影项目。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个人,只要涉及到低空数字航空摄影,都必须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2、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确保摄影质量和安全;
3、遵循环境保护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三、技术要求
1、摄影设备:要求使用先进的数字摄影设备,满足摄影质量和分辨率的要求;
2、摄影参数:规定了摄影高度、航向重叠度、旁向重叠度等参数的取值范围;
3、摄影航线:要求按照规定的航线进行摄影,确保摄影的全面性和连续性;
4、数据处理:规定了数据预处理、数据编辑、数据转换等步骤的要求。
四、质量控制
1、质量检查:要求对摄影数据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质量评价:规定了质量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包括分辨率、精度、完整性等方面的评价;
3、质量保证: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对摄影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
五、数据处理
1、数据预处理:要求对原始数据进行去噪、校正等预处理操作,提高数据的可用性;
2、数据编辑:要求对数据进行编辑、整理,形成符合要求的成果数据;
3、数据转换:要求将数据转换为规定的格式和标准,方便后续的应用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