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基本信息
标准号:GB/T 11617-2000
中文名称:《辞书编纂符号》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5-01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上海辞书出版社
中国标准分类号:A22术语、符号
国际标准分类号:01.080.99其他图形符号
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介绍
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于2000年10月17日发布,于2001年5月1日实施。
一、标准适用范围
GB/T 11617-2000《辞书编纂符号》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辞书,包括但不限于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它为辞书编纂者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符号系统,以确保辞书的质量和一致性。
二、符号分类
1、语法符号:用于表示词的语法属性,如时态、语态、语气等。
2、词类符号:用于表示词的词性,如名词、动词、形容词等。
3、语义符号:用于表示词的语义关系,如同义、反义、上下位等。
4、标点符号:用于表示句子的结构和意义,如逗号、句号、引号等。
5、其他符号:用于表示特殊的语义或语法信息,如省略号、破折号等。
三、符号使用规范
1、符号应清晰、准确,易于理解和识别。
2、符号的使用应遵循一定的顺序和规则,以避免歧义。
3、符号的使用应与辞书的编纂目的和风格相一致。
4、符号的使用应遵循国际标准和惯例,以便于国际交流和合作。
四、符号示例
1、语法符号:动词的时态可以表示为“V+ed”(过去式),“V+ing”(进行式)等。
2、词类符号:名词可以用“n.”表示,动词可以用“v.”表示。
3、语义符号:同义词可以用“同”表示,反义词可以用“反”表示。
4、标点符号:逗号可以用“,”表示,句号可以用“.”表示。
5、其他符号:省略号可以用“...”表示,破折号可以用“—”表示。